“这不仅仅是道德问题,必须追责!”
“这不仅仅是道德问题,必须追责!”8月21日,河北保定,某景区内发生一起令人气愤的事人力资源。热心群众王先生称,其在某景区游玩时,发现一位50多岁的大妈为了拍摄视频效果,居然在景区的吊桥上,不顾自己与同行人员的安全,疯狂摇晃,并且持续摇晃了接近半个小时。
据王先生介绍称,当时负责给大妈拍视频的有三个人,而且大妈摇得特别起劲,可能是为了她们所谓的拍摄效果人力资源。让人不可思议的是,即便同行人员已经提醒该大妈,桥杆已经摇折的情况下,大妈仍然没有停下来,继续沉浸在自我陶醉之中。
对于大妈的行为,网友们非常愤怒,而不是生气,在指责大妈的同时,网友们还喊话景区管理方,应当及时修复桥杆并马上报警,找到这个大妈,追究其法律责任人力资源。
笔者非常赞同这个观点,对于这种行为必须见一个处理一个,绝不姑息,让所有不法行为无所遁形人力资源。为什么说大妈的行为,不是道德问题,而是不法行为呢?
首先,吊桥是属于景区的财产,强调一点,即便该景区是免费、公益性质的人力资源。吊桥的财产也仍属于该景区的管理者所有。也就是说,大妈摇晃吊桥致使桥杆折断,就是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法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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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次,对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法行为,分为刑事和治安两种处罚方式人力资源。具体以毁坏财物的价值来界定。即5000元以上刑事立案;以下的治安立案。
刑法第275条规定,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人力资源。数额巨大的,处3-7年有期徒刑。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9条规定,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5-10日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10-15日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人力资源。
特别强调一点,所幸当时没有其他游客在桥上,或者说由于发现及时,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,否则大妈就摊上大事了人力资源。
意思就是说,由于及时发现吊桥的桥杆已经被毁坏并及时修复了人力资源。不然造成更严重的后果,将追究大妈严重的刑事责任。
最后,正如前文所说,吊桥属于景区的公私财产人力资源。因此从民法角度来说,大妈已经侵害了景区的财产权。
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过错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,并造成损害的,必须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人力资源。
也就是说人力资源,警方会怎么处罚大妈先放一边,景区买材料、请工人修桥及造成无法正常经营损失的钱,大妈必须赔!否则法院见!
最后的最后人力资源,希望广大网友们务必要引以为戒,千万不要为了那点流量,而不顾目无法纪,肆意妄为,否则法律必定严惩不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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